吡虫啉PD20130328
- 登记证号
- PD2013032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丰禾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5-6.7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盛期用药,施药时应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是吡啶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使害虫中枢神经阻断麻痹后死亡。
1、遵循一般农药使用规则。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2、不可与呈碱性或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4、本剂对蜜蜂高毒、对家蚕高毒,应注意在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请不要将剩余的药剂倒入水田、湖沼、河流里,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附近禁用。 5、本剂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注意安全防护。 2、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仍不适就医。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不适就医。如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并放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运时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