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酯WP20080045
- 登记证号
- WP20080045
- 农药名称
- 氯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3
- 批准日期
- 9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9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对光稳定,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杀卵和拒避活性。由于结构上无氰基,刺激性相对较小。其制剂产品最适于防治卫生害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 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 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 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 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 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 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