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草丹PD182-93
- 登记证号
- PD182-93
- 农药名称
- 禾草丹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本组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有效期至
- 2028-2-26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禾草丹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48-222克/亩 | 喷雾或毒土 |
| 水稻田 | 稗草 | 148-222克/亩 | 喷雾或毒土 |
1.本品最佳时期在稗草2.5叶期前,对施药次数以及每次施药的间隔期没有特别规定。 2.本品对当茬作物没有发现不良影响。 3.施药后应保持土壤湿润或有水状态。
该药主要防除水稻田中一年生杂草,施用方法喷雾或毒土均可。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漏水田和不平整的田块不应使用。 2.施药时应穿长靴、戴手套、眼镜、口罩等好防护用具;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 4.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请医生救治。 2.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处。 2.不能与种子、食品、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