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丁草胺PD20130299
- 登记证号
- PD20130299
- 农药名称
- 噁草·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仁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5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4%
噁草酮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2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秧板应浇足水,播种后并盖好土方可施药。 2、按规定的用药量均匀喷雾施药。 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是噁草酮与丁草胺复配的芽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马唐、狗尾草、马齿苋、节节菜、藜科等多种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
1、秧田要求平整,无积水,更不能淹水,否则易产生药害。播种后确保不露籽。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秧苗出齐后揭膜前,应保持床温在35℃以下,以防烧苗及药害。 3、严格控制用药量,以防秧苗叶片出现接触性药害斑,但很快恢复生长,对水稻产量无不良影响。 4、应在较好墒情下施药,否则会引起除草效果不良。 5、地膜覆盖的旱育秧田块,可在喷药半小时后盖膜。 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7、施药完毕应彻底清洗器械,废水切勿污染水源和农田。 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本品属低毒农药,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要催吐后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压、防摔、防晒、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