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噻酰草胺PD20080330
- 登记证号
- PD20080330
- 农药名称
- 苯噻酰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丹东明珠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5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属酰胺类除草剂,是细胞生长和分裂抑制剂,主要用于水稻田除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 开启包装要小心,需轻拿轻放。使用过的包装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 2. 本品为低毒,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 若泄漏或遗洒,应戴手套扫起装袋即可。 4. 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5.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无力、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对皮肤中等刺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确保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