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0299
- 登记证号
- PD20080299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谦堃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4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6.5%
辛硫磷1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棉铃虫应在卵盛孵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防治菜青虫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2-3龄进行防治,按每亩用药剂兑水60-70千克均匀喷雾; 2.宜在早晨和傍晚使用,药效更好。顺风施药,避免逆风施药,实行作物隔行操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应在阴天或傍晚施药,以免药剂过快分解。
本品由辛硫磷和氰戊菊酯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高粱、黄瓜、菜豆等作物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要注意避开。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 以上症状外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站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症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 、呼吸麻痹,若皮肤接触感到刺痛。 2、如溅及身体用大量水清洗。 3、若误服,用大量水洗胃,不可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治疗。 4、禁用吗啡、茶验、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