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80296
- 登记证号
- PD20080296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4
- 批准日期
- 5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94-125毫升/亩 | 喷雾 |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根据病害发生情况可隔7—10天连用2—3次,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用。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与治疗作用。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