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畏·吡虫啉PD20080290
- 登记证号
- PD20080290
- 农药名称
- 敌畏·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军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4
- 批准日期
- 26%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25%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蚜虫、稻飞虱始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较敏感,误用易产生药害,请按已登记作物的规定用量施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有机磷和硝基亚甲基类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兼有内吸作用。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水稻7天、棉花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天敌毒性低;[3]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请带口罩、眼罩、手套后拆开包装袋,避免吸入或进入眼中;[5]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6]本品对蜜蜂、鱼类毒性较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昏迷、抽搐、口吐白沫、惊厥。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是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医生可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 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