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282
- 登记证号
- PD20080282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3000-6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适用于蚜虫发生初、中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 3.早晨或傍晚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1.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作用机理独特,和其他杀虫剂无交互抗性。 2.本制剂经超微气流粉碎,有效成分分散性好,悬浮率高,内吸渗透性较强,更易于作物吸收发挥杀虫作用。 3.有效成分含量较高,用药量少,毒性低。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不可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免污染环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保持安静。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