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杀虫单PD20080276
- 登记证号
- PD20080276
- 农药名称
- 噻嗪·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1
- 批准日期
- 7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0%
杀虫单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60-7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60-7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
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噻嗪酮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较强,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本品为混配制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
1.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蚕有毒,不要在桑园、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 3.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5.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6、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如误服,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 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