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30031
- 登记证号
- WP2013003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4%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华康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0
- 批准日期
- 0.6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菊酯0.32%
Es-生物烯丙菊酯0.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 2、驱杀蚊、蝇时,关闭门窗,竖直持罐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喷射,每10平方米喷 雾8秒-10秒。 3、驱杀蟑螂时,直接对准其喷射,或向其栖息地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每平方米喷雾1秒-3秒。 4、使用后人畜随即离开,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即可进入。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可有效驱杀蚊、蝇、蟑螂(学名蜚蠊), 适合家庭、餐厅、宾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是夏季驱杀蚊、蝇、蟑螂的理想选择之一。
1. 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2.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 用后请洗手。 4. 使用后请注意通风。 5. 切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 6. 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火源,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7. 切勿将罐体戳破,即使用完也不许穿刺或火烧。 8. 切勿空罐再次充装。 9. 切勿倒置或近火喷射。 10. 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 如不慎沾在皮肤上,请用肥皂水清洗并就医。 2. 如不慎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 3. 如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4. 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或潮湿的地方,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5. 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