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30275
- 登记证号
- PD2013027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长城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0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1~2齢若虫发生高峰期每亩按推荐剂量对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活性较高,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仿效。
1、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守则进行操作,施药时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穿好防护衣,戴好口罩,以免药液污染皮肤或眼睛。施药后需用肥皂水洗净手脸。 2、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理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无内吸作用,喷雾时力求均匀。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中毒早期症关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保存,确保儿童触及不到。 2、存贮和运输过程中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共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