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二甲戊PD20130268
- 登记证号
- PD20130268
- 农药名称
- 苄嘧·二甲戊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山水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0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甲戊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50-80克/亩(北方地区),40-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施药适期:[1]在水稻插秧后5~7天,即稗草一叶一心前施药最佳.随着草龄增大,用药量也相应增加至上限。[2]每亩地拌湿润细土15-20公斤(或拌肥),均匀撒施,在晴天中午至下午四时以前为最佳用药时间。[3] 要求施药田块平整,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防止水淹没稻苗心叶以免发生药害。[4]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本品为一次性水田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鸭舌草、节节草、异型莎草等。
[1]、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沙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或沟渠。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催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