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0270
- 登记证号
- PD2008027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19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183-366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杂草出苗后3-4叶期,每亩兑水约30公斤,定向茎叶喷雾。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用药量应根据杂草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有机磷类灭生性除草剂,用于苹果园,可有效地防除各种禾本科及阔叶杂草。该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喷药后要间隔三天以上才能播种、放牧。 2、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