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唑PD20080234
- 登记证号
- PD20080234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13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茭白 | 胡麻斑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莲藕 | 叶斑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叶斑病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在香蕉园初见病斑时兑水喷雾,视病情7-14天后再施药一次,每季最多使用2次。 莲藕叶班病初发前期使用,间隔7-10天,连用2-3次,注意应在莲藕浮叶期后使用,避免药害风险。 茭白胡麻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5-7天用药一次,连续使用2-3次,孕茭前20天停止用药。
本品为高效、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兼具治疗和保护作用。有效成分可迅速被茎、叶、根部吸收,并能在施药后1-2小时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不怕雨水冲刷,可有效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莲藕、茭白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施药时穿好防护服,靴子、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高温。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