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80050
- 登记证号
- WP2018005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宏丰日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0.3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6%
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关闭门窗,竖直持罐,用力摇匀。 2、杀蚊、蝇时,直接向害虫喷射或关闭门窗,距墙壁、家具约1米向空间适量喷射。 3、杀蜚蠊时,直接喷射或向其栖息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每平方米喷雾1-3秒。 4、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有效成分,对蚊、蝇、蜚蠊有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室内场所。
1、本品属于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2、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或潮湿的地方,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3、请勿倒置或近火喷射,请勿喷向食物及皮肤表面。 4、用后请洗手,有过敏体质者禁用。 5、请勿将罐体戳破,勿撞击,勿空罐再次充装。 6、对鱼剧毒、对家蚕高毒,请勿将药液喷入鱼缸内,请勿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 7、请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仅用于室内。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可能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吸入或口服后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急救措施:吸入感到不适,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症状持续,送医院治疗。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催吐,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猛烈碰撞,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