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180774
- 登记证号
- PD20180774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双孢菇菇蚊。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双孢菇 | 菇蚊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用药,于双孢菇菇蚊幼虫盛发初期施药,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和推荐次数,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双孢菇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在双孢菇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呋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具有较强的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可以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和双孢菇菇蚊。
1.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及花期前7天禁用,施药时避免将药液喷洒到作物或杂草的花上;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与眼睛接触。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