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80764
- 登记证号
- PD2018076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4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600-1200倍液 | 浸梢 |
| 香蕉(果实) | 炭疽病 | 900-1350倍液 | 浸果 |
本品应于香蕉果实成熟度为75-80%时,选取无伤的果实在配制好的药液中浸果1-2分钟,捞起后凉干贮藏,安全间隔期7天,最多使用1次;于蒜薹采摘后、保鲜前,浸梢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20天。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 5. 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 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 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 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