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酰胺PD20180653
- 登记证号
- PD20180653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 备注
- 2024年8月23日,增加白术白绢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2--22毫升/亩 | 喷雾 |
| 白术 | 白绢病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水稻纹枯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兑水量30—45公斤/亩。2.白术白绢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10天。兑水量4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白术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白术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于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活性,通过抑制病原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酸去氢酶导致菌体死亡。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病害及抗性等具体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