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80626
- 登记证号
- PD2018062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芦笋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蓟马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棉花:本品推荐在棉花蚜虫低龄幼虫期,对全株叶片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务必均匀。为保证效果,可连续施药两次,两次施药之间的间隔期为10天。用水量:20—30公斤/亩。芦笋:于蓟马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喷药。3.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的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能有效防治棉花蚜虫、芦笋蓟马。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桑树周围及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配药及药后清洗器械时切勿污染水源及河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紧急措施。1.不慎吸入:迅速将中毒者移至通风处。2.误服:用催吐法排毒,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3.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