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喹啉酸PD20180587
- 登记证号
- PD20180587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 | 6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秧苗2叶1心期后,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以稗草2-3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2.用药前排干田水,保持湿润,药后1-2天内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田间正常管理。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4.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喹啉羧酸类除草剂,可通过杂草的叶面,根部及萌发种子吸收,对稗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 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 养鱼稻田禁用。施药时,雾滴应避免漂移到茄科、豆科等作物;施药后的田水应避免流到茄科、豆科等作物田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8.水稻拔节期后不宜使用。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 9.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下茬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豆科、锦葵科、葫芦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