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PD20180452
- 登记证号
- PD20180452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430克/升(草甘膦359克/升,草铵膦7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0.6%,485克/升。 2024年3月20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标注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6%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8-33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5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草铵膦是以积铵触杀为主,草甘膦是以内吸传导为主,两者复配能够提高速效性,扩大杀草谱,弥补草甘膦在杀草谱上的不足,对耐受草甘膦的部分恶性杂草如牛筋草、小飞蓬等效果较好,对绝大部分杂草都有效。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施药时应戴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刚施药后的区域禁止人畜进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携本标签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浓度430克/升(草甘膦359克/升,草铵膦7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0.6%,48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