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PD20180449
- 登记证号
- PD20180449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8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甲霜灵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114-143毫升/100千克种薯 | 种薯包衣 |
1.本品在播种前使用,按药种比用机械或手工拌种。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防治马铃薯/晚疫病:按登记用药量,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本品是一种新型酰苯胺类杀菌剂种衣剂。本品可随着种子的萌发和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作用机理独特,持效期长。按推荐用量使用,对种子及幼苗安全。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不得与未处理的种子混放,避免牲畜误食。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