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氟醚菊酯·氯菊酯WP20230001
- 登记证号
- WP20230001
- 农药名称
- 氯氟醚菊酯·氯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2克/升(氯菊酯91克/升,氯氟醚菊酯1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9%
氯氟醚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0.03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内 | 蝇 | 0.03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用水稀释40—50倍超低容量喷雾于蚊、蝇害虫出没或栖息处。本品应现配现用。
本品为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复配卫生杀虫剂,用于防治蚊、蝇卫生害虫。适用于酒店、宾馆、商业娱乐场所、建筑地等室内场所。
1.本品仅用于室内。仅限专业人员使用。避免与中等氧化剂接触。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帽子、口罩、护目镜、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触及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食物和饮水。在施药区域施药时,请无关人员及宠物远离。3.对鱼、大型溞等水生生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必须远离饲养蜂、蚕场地。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接触食品、食品用具或食品加工及存放处的表面。切勿喷洒在食品加工及供应台面。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
1.中毒症状为头疼、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3.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4.若误食,请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2克/升(氯菊酯91克/升,氯氟醚菊酯1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