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菌腈PD20230060
- 登记证号
- PD20230060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
- 批准日期
- 63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5.9%(咯菌腈2.4%,精甲霜灵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立枯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加少量水稀释,每100千克种子药液量以2公斤为宜,使药剂均匀附着在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本品是由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咯菌腈为非内吸性杀菌剂,能够抑制渗透信号传导过程中的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活性;精甲霜灵为具有保护、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干扰核糖体RNA的合成,抑制菌体蛋白质的合成。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立枯病和烂秧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本品有眼睛刺激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护目镜,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安全防护用具。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不能催吐,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分数5.9%(咯菌腈2.4%,精甲霜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