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055
- 登记证号
- PD20230055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首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2-2
- 批准日期
- 0.0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首控生物科技厂。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0.04%
氯虫苯甲酰胺0.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24-40千克/亩 | 撒施 |
1.于甘蔗播种或培土时,将药剂均匀撒施在甘蔗垄沟内,然后覆土。2.本品在甘蔗上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甘蔗成熟期。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
本品由呋虫胺和氯虫苯甲酰胺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及良好的内吸传导活性,持效期长。对甘蔗蔗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眼睛。施药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帽子、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使用过本品的田块改种桑树时,需先小面积试种,确定对蚕无害后再大面积种植。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远离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