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氯氟氰菊酯PD20130234
- 登记证号
- PD20130234
- 农药名称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平菇菇蝇、西葫芦(保护地)蚜虫。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氟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平菇 | 菇蝇 | 30-35毫升/100千克干料 | 拌料 |
| 甘蓝 | 菜青虫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 西葫芦(保护地)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菜青虫虫卵孵盛期至三龄幼虫期前进行常规喷雾施药,兑水40—50公斤/亩,喷雾需均匀彻底。防治西葫芦(保护地)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 1次,每亩用水量5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平菇菇蝇,于培养料搅拌前,将药剂用适量水稀释后与培养料一起搅拌均匀。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西葫芦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在平菇上于拌料时使用1次。
本品抑制昆虫神经轴突部位的传导,对昆虫具有趋避、击倒及毒杀的作用。
1.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