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0205
- 登记证号
- PD20130205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百事德生化(云南)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昆明百事德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蚜虫 | 5-15毫升/亩 | 喷雾 |
1、在蚜虫盛发初期,按每亩推荐剂量兑水40-60升充分混合均匀,叶面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产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飘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多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优异的防效,如蚜虫、飞虱等,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1.安全间隔期:1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并更换衣物。 6.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及时就医。 2.按推荐使用对使用者安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症状如: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易燃,勿接近火源。 2.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渗漏或破裂,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