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30202
- 登记证号
- PD20130202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4叶期后,稗草3-5叶期施药,亩用量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 2.施药前先排干田水,施药时均匀喷雾,不重喷,不漏喷。药后1-2天需灌水,水层深度3-5厘米或保持湿润状态。 3.施药后水稻叶片有发黄现象,一周即可恢复,不影响产量。 4.禁止在糯稻田使用,粳稻田慎用。不建议用于早稻田,因早稻用药时气温低,容易产生药害。 5.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是水稻直播田茎叶除草剂,对稗草、鳢肠、异型莎草等各种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严格控制用药量,不能超量使用。 3.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可做他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