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130171
- 登记证号
- PD20130171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增加冬小麦田一年生杂草。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毒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时拌毒土撒施。2.拌毒土以及撒施务必均匀周到。拌土量250公斤/公顷。3.施药时及施药后须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4.冬小麦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土壤墒情好有利于药效发挥,土壤干旱时建议先造墒后施药;施药后遇雨应及时排水,避免田间积水。5.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和胚芽鞘吸收,根部略有吸收,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和冬小麦田一年生杂草。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1.如不慎接触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3.如误服,及时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