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30015
- 登记证号
- WP2013001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0.6%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 2、将药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 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 4、不用时,只需直接拔下插头即可。 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6、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00小时以上,既卫生又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配套使用睡的香电加热器。 5、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 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7、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 8、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9、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若手、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靠近明火,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