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0149
- 登记证号
- PD2013014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博爱惠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27-36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麦穗蚜盛发初期进行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于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有一定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1、产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使用时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 3、本品对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1、中毒症状:该产品的原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注意对眼睛进行防护。 2、如果沾染皮肤,用大量肥皂水清洗;如果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按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并保持安静。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