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130143
- 登记证号
- PD20130143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200克/亩 | 土壤处理 |
1、芽前处理:杂草芽前可对地面直接均匀喷雾处理 。 2、大风天或预计有雨天,请勿施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期不少于240天。
本品为取代脲类除草剂,为光合作用抑制剂,可由植物根部或叶片吸收,能有效防治甘蔗田一年生杂草。
1、套种其它作物的甘蔗地严禁使用本品。使用本品的甘蔗地下茬作物可 种植甘蔗、芦笋、花生、大豆、棉花。毁种时只能种植甘蔗或棉花。 2、本品对辣椒、西瓜、油菜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3、果蔗田禁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 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 药器具。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 能随意丢失;也不能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救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用清水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 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