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福美双PD20130140
- 登记证号
- PD20130140
- 农药名称
- 甲霜·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3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霜灵5%
福美双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立枯病 | 250-300克/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注:水稻浸种5-7天,捞出沥水后拌入药粉,每袋可拌浸好的稻种16-20公斤(折干种13-16公斤),拌匀堆闷3-5小时播种。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并随体内水分运转到各部位,可做种子处理剂和土壤处理剂,防治土传病害,对水稻苗期立枯病有效。
1、本品不能与铜、汞制剂及碱性药物混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在强碱性土壤地区应配合使用床土调酸剂。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每季使用一次。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 若误食中毒,应立即服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及时用水冲洗,并换洗衣服。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