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PD20130123
- 登记证号
- PD2013012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1.在二化螟2龄幼虫高峰期或之前用药,按推荐剂量每亩兑水50-75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4.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等作物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5.施药后水田应保持一定的水层。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配而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高毒,禁止在水产养殖区附近的稻田、桑园附近、开花植物花期使用。6、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具。 7、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流涎、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