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仲丁威PD20130116
- 登记证号
- PD20130116
- 农药名称
- 吡虫·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勤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园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19%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喷施,均匀喷布于作物植株中下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间隔14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施药时,稻田里宜保水2-4厘米。 2.本品对瓜类、茄科等作物敏感,应避免在上述作物上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吡啶类农药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杀卵作用,有较强的渗透性。干扰昆虫神经,使其拒食死亡,作用于水稻作物飞虱若虫。
1.使用本品10天前后,避免使用敌稗。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宜吃东西,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裸露可能被污染部位。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瞳孔缩小、腹痛等,严重时全身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服喝盐水、催吐(清醒者),如呼吸困难,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遵医嘱;眼睛溅入者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洗净。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