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噻嗪酮PD20180536
- 登记证号
- PD20180536
- 农药名称
- 螺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4%
螺虫乙酯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木虱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柑橘树木虱发生初期、介壳虫低龄若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2.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螺虫乙酯与噻嗪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噻嗪酮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脱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35%螺虫•噻嗪酮悬浮剂对柑橘树木虱、介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家蚕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