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嘧菌酯PD20180250
- 登记证号
- PD20180250
- 农药名称
- 氟啶·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7%
氟啶胺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疫病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辣椒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叶面均匀喷雾,视病情发展情况,可连续施用2—3次,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推荐用水量为45—55公斤/亩。2.防治马铃薯晚疫病,按推荐剂量,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叶面均匀喷雾,每季最多使用3次,施药间隔期7—10天,安全间隔期7天。推荐用水量为45—55公斤/亩。3.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类助剂混用。
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通过植物的叶片和根系吸收并在体内传导。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如溅入眼中或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3.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
1.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和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