茚虫威PD20180238
- 登记证号
- PD20180238
- 农药名称
- 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豆荚螟。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5-9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豆荚螟 | 6-9克/亩 | 喷雾 |
1.先配母液,搅拌均匀后稀释,对作物的顶尖和叶片正反两面喷雾,确保覆盖全株,用水量要充足。对甘蓝喷药间隔期3天,每季用药不超过3次。在南方害虫密度较高地区,使用中高剂量,在北方害虫密度较低地区,请使用中低剂量。大风天或预计 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防治豇豆豆荚螟,于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产品为低毒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从而导致害虫麻痹而死亡。喷药后害虫在0—4小时内即停止取食且无法恢复,耐雨水冲刷。
1. 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禁止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2.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为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场所并就医。4.误服:饮水1—2杯,用手指轻触喉管后部引吐,然后就医。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