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80237
- 登记证号
- PD20180237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开始施药,每隔10天后进行下一次用药,连续用药不得多于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本品为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主要作用机理为通过对昆虫突触受体的神经阻断作用,使昆虫麻痹。
1、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在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施用,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施用。施药过程要注意保护鸟类等有益生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避免药液污染,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和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1、急性中毒常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2、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无特殊解毒剂,若不慎误服,请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处需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