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嘧菌PD20180188
- 登记证号
- PD20180188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嘧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1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6.6%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327-49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以包衣100千克种子为例,按推荐用药量,用水将药液稀释至1-2升,再与种子充分搅拌,直至药液均匀分布于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 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本品由咯菌腈、精甲霜灵、嘧菌酯三元混配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功效。用于种子包衣处理,杀菌谱广且持效期长。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 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不能催吐,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