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80109
- 登记证号
- PD20180109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普鑫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內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倍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1.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4.误食: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就诊,进行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