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180089
- 登记证号
- PD20180089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克/亩 | 药土法 |
1.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移栽后3-7天,按推荐剂量直接拌细沙(土)10-15千克/亩,均匀撒施。施药后田内保持3-5厘米水层3-5天,不可露土,不排不灌,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施药后遇雨应及时排水;漏水田勿用本品。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为稻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中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及舌草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1. 施药时应避开对周围蜜蜂、鸟类及天敌的影响。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3.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使用前应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7.虾蟹鱼套养稻田禁用。
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防雨的地方,远离热源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