醚菊酯PD20180052
- 登记证号
- PD20180052
- 农药名称
- 醚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醚菊酯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水象甲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0-12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稻水象甲始发盛期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甘蓝、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7天、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传导作用。通过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稻水象甲,甘蓝菜青虫。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石硫合剂混合使用。2.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过程中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清水冲洗裸露的部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建议与其他杀虫机制相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精神萎靡,活动减少。若误服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迅速催吐洗胃。皮肤污染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请立即就医。本品无特殊解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