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咯菌腈PD20180028
- 登记证号
- PD20180028
- 农药名称
- 噻虫·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2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
噻虫嗪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5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稻蓟马 | 300-45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浸种水稻种子催芽至露白后,按推荐用药量,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包衣处理,晾干后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播种。
本品由杀虫剂和杀菌剂混配而成。其中,噻虫嗪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用于种子处理,可有效防治水稻苗期的蓟马。咯菌腈用于种子处理,可抑制水稻恶苗病菌菌丝生长。
1.配药和种子处理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需提前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等,严禁抽烟或饮食。2.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后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单独存放,勿与食物、饲料一起存放,禁止用于饲喂禽畜。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6.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期附近禁用。7.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残余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已昏迷,切勿经口喂入东西或引吐。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和动物接触。2.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处。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物品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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