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PD20180025
- 登记证号
- PD20180025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喷2-3次。注意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3次。
本品为苯氧酰胺类杀菌剂,作用机理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不慎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