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异稻PD20080209
- 登记证号
- PD20080209
- 农药名称
- 三环·异稻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0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13.3%
三环唑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稻瘟病发病初期使用。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 3.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4.在防治稻瘟病有效的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 5.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苗瘟,叶瘟和稻穗颈瘟等病害的杀菌剂,具有内吸性的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轻者:头痛,头昏,恶心,中度中毒:出现呼吸困难,精神恍惚,腹痛,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异稻瘟净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mg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 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 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