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30058
- 登记证号
- PD20130058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6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活性,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细菌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的生长,有效抑制游动孢子的释放和移动、菌丝的萌发和生长、以及产孢。具有薄层穿透效应,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减少药液淋溶损失。防治苹果斑点落叶病有较好效果。
1、产品在苹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原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淡水域、土壤等环境。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 在低于10℃和高于30 ℃的地方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