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0030
- 登记证号
- PD2013003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7.5-1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蚜虫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到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为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甘蓝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
1、甘蓝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5、用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避免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其可能症状为: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甚至出现肌肉痉挛),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