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013
- 登记证号
- WP20080013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绵阳康尔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4
- 批准日期
- 0.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15%
胺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1.使用本品时,将罐体竖直,按动喷头喷射。 2.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 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产品是以卫生杀虫剂胺菊脂和氯菊脂为有效成份,能起到驱杀蜚蠊、蚊、蝇的效果,适合家庭使用。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若不慎误射入口、眼,或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包装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装。 2.运输时,保持平稳、干燥、怕雨、怕晒、防踩踏,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